【便民】职工产前检查、住院、门特、职工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和操作指引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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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内异地、揭阳市内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的产前检查(门诊)、配偶生育住院报销流程:




1、门诊产前检查:

异地备案成功→诊室问诊(请告知医生属省内异地职工医保)→二楼收费窗口结算(请告知窗口人员属省内异地职工医保)→完成检查项目。


2、配偶生育住院:按参保地规定联网结算。

说明:异地备案所需资料及其它事项请咨询参保地规定为准;也可以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按提示网上备案。



1、产前检查备案

(1)备案对象:在本院产前检查且符合相关政策的职工参保人。

(2)备用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医生签名确认,备案时需要1份存档);

结婚证复印件;

医疗机构确认怀孕的诊断证明材料(B超报告或其他诊断证明)。

(3)备案方式:本院11楼医保窗口办理。

(4)有效期:备案之日起至分娩住院或终止妊娠时结束,不大于10个月。


2、结算类型

(1)门诊产前检查:

诊室问诊(请告知医生属职工参保人员)→携带“备用材料”→11楼医保窗口备案→二楼收费窗口结算(请告知窗口人员属职工参保人员)→完成检查项目。

(2)配偶生育住院(不享受产前检查及计划生育费用报销)

适用范围:男方参加职工医保,女方未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待遇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

说明:① 参保人办理住院分娩前、更换定点医疗机构前发生的检查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联

网结算,符合范围内累计最高支付1000元;② 更换定点医疗机构需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



二、揭阳市内医保




1、入院登记(请于入院后2天内办理)

生育、保胎、孕期并发症、引产、流产、宫外孕、葡萄胎、其它疾病(妇科、儿科、新生儿中途参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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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新生儿中途参保,是指婴幼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参保可即时享受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的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次月之前的医疗费用不可以报销)。



2、出院结算

生育、保胎、孕期并发症、引产、流产、宫外孕、葡萄胎、其它疾病(妇科、儿科、新生儿中途参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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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内异地医保




1、入院登记(请于入院后2天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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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有的地市需要出院之前在参保地备案才能实现入院登记和联网结算(详情请于11楼医保窗口咨询)。

(2)省内异地备案可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中粤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按提示操作,也可回参保地或电话咨询备案(可即时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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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院登记(请于入院后2天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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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职工医保异地生育住院只限于省内联网结算,且均须出院之前在参保地备案才能实现联网结算,可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中粤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按提示操作,也可回参保地或电话咨询备案(可即时审核通过);跨省异地暂未开通。

(2)职工医保普通疾病省内异地住院的,有的地市需要出院之前在参保地备案才能实现联网结算,可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中粤医保的“异地就医备案”按提示操作,也可回参保地或电话咨询备案(可即时审核通过,详情请于11楼医保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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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跨省异地(非孕育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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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跨省异地的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均须用到全国通用社会保障卡(有的地区/市可以电话咨询作无社保卡备案,但出院结算医保时需提交身证复印件给本院存档)。

(2)跨省异地医保备案须在出院之前完成。

(3)跨省异地的需在参保地备案或电话咨询备案(可即时审核通过),也可以下载、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提示操作备案,有关政策规定以当地为准。

(4)回参保地备案所需材料请先电话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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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请、认定、诊疗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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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职工医保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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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选点登记医院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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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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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生儿参保登记线上操作指引


一、线上参保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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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流程

参保登记成功之后2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才能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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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询缴费情况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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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0663-8255001/8234097

榕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0663-8756418

揭东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0663-3267370

揭西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职工)0663-5588121(居民)5591123

普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职工)0663-6186206(居民)0663-6186201

惠来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0663-6621475/6610093



十、广东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线上给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操作指引(除汕尾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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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医保亲情账户绑定使用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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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关产前检查、孕育住院的不再需要提供生育登记证明(以往常说的准生证)。

(2)上述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结婚证均需复印一份,其中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复印件需管床医生签名确认“人证相符”。

(3)意外伤、交通事故等医保报销详情请咨询医生或11楼医保窗口(因政策规定细化分类)。

(4)自费出院回参保地(揭阳市外)报销的,本院常规提供发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其它资料的请先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后一并办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需有本院盖章才有效)。

(5)未尽事项请径直咨询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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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窗口咨询电话:

(0663)2165951-81123  

(0663)2165952-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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